“不诉”≠“不罚”高质效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
2024-07-19 23:23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田峰 | 点击量:1404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田峰2023年以来,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,以“不起诉+检察意见”的方式,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常态化,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对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并跟踪落实情况。

目前,该院已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审查刑事不起诉案件136件169人,发出检察意见书29份,建议行政机关行政处罚29人,分别涉及故意伤害罪、危险驾驶罪、交通肇事罪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,让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承担应有的行政责任。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以来,对刑事不起诉案件当事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。

下一步,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好最高检和省院、州院关于行刑反向衔接的工作指导意见,高质效办好行刑反向衔接案件,发挥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融合监督优势,实现检察办案质量、效率、效果有机统一。

组稿:李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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